为什么要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分为协定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
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
         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需要说明的是:“马德里联盟”中有一些国家既是“协定”缔约方又是“议定书”缔约方,例如中国,比荷卢德国西班牙法国等,对这些缔约方仍适用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