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该注册商标是合法有效的商标。
三、转让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过;转让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方财产诉讼保全;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卖方承诺不在注册有效期内自己经营或许可他人经营带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也不得从事任何与该商标竞争的商业活动。
二、该注册商标是合法有效的商标。
三、转让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过;转让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方财产诉讼保全;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卖方承诺不在注册有效期内自己经营或许可他人经营带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也不得从事任何与该商标竞争的商业活动。